今天同事寄來的文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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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要開間公司來節稅 其實不困難
只是這樣的作法
公司願意配合嗎?

<<自己開公司享受富人節稅術>>

三十五歲的賈先生奮鬥了十年,靠著專業和每天十二小時以上的超時工作,
好不容易混到一家資訊公司中高主管的職位,月入十萬元左右,每到了報稅時分,
都要心痛萬分地繳出約十萬元的稅,將近一個月的薪水給了政府,
卻從來沒感受到政府為他作了些什麼? 賈先生思索著,為什麼開公司的朋友
,吃飯喝酒、生活必需樣樣可以扣稅,他卻只能扣除七萬四千元的最低生活免稅額
,在台灣,可能用這七萬四千元生活一年嗎?

又氣又惱的他決定用行動對抗不合理稅制。

STEP一:開人力派遣公司自己當老闆

首先,他前往地方政府主管營利事業登記機關,正式登記申請公司行號,
成立「賈氏人力派遣公司」的一人公司。

STEP二:派遣自已回原公司上班。

他再和原公司協議,從他是甲公司的職員改成為「賈氏人力派遣公司」派到甲公司的人員。
甲公司支付每月十萬元的派遣費用給「賈氏人力派遣公司」,而「賈氏人力派遣公司」
則每月支付他最低薪資一萬五千八百元。

STEP三:開立合法憑證,開銷全抵稅。

合法憑證有三類:1.統一發票;2.收據、證明或普通發票;3.經手人之證明(例如出差報告)。
從此以後,身為「賈氏人力派遣公司」員工的賈先生一切生活所需都打統編,
帶女朋友唱歌看電影報交際應酬費,房租水電、營業用雜支(如文具、耗材、電腦設備等)
、差旅費等,房屋裝潢也可報修繕費用抵稅、甚至買車登記為公司營業用車,連罰單、
停車費都可報公司開銷,參加補習班進修也可申報為員工教育進修費用。
他用公司名義購買電腦、電視、DVD等一切用品,皆可列入公司生財器具固定資產,
各項用品時間一到(例如,機車五年,汽車七年,各項物品時間不同),
都列入資產損失的固定資產報廢、折舊扣稅。甚至健保費用都可以抵稅,
他的每一筆花費都可以忠實反應「最低生活費不受課稅」的基本精神。

STEP四:合法節稅是權利

根據規定,行號若屬於核定課稅(免開統一發票),不論經營盈餘或虧損,
每三個月要繳交營業稅三千到五千元不等,年終須繳交約一萬多元之營利事業所得稅。
開立發票之行號或公司若虧損時,則不必繳交營利事業所得稅,
但兩個月之營業額須依據發票上繳稅捐稽徵單位五﹪之營業稅。

「賈氏人力派遣公司」實際收入只有甲公司支付的每月十萬元,
在各項實際開銷都依法開立發票扣抵之後,所剩無幾,且根據兩稅合一制度,
國稅局會將所繳之營業稅退回給「賈氏人力派遣公司」的老闆賈先生,
而同樣是「賈氏人力派遣公司」員工身份的他,在個人所得稅的部份,
依每月實領一萬五千八百元收入計算,扣除免稅額和扣抵額之後,
實際收入達不到最低應繳稅之開徵點七十五萬元,已經四年不須繳稅。

賈先生指出,也許年薪百萬以上的人用這種方法節稅才能損益兩平,
但目前雙薪家庭要達到百萬年收入並非難事,且家用所須的開銷支出更大,
成立公司行號,確實反應真正的盈餘所得,合情合理且「合法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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